你有沒有想過:你喜歡某一件事物,是自己真的喜歡,還是因為別人喜歡,自己才跟著喜歡?


    別笑我問題蠢,我確實常常想著一些別人看來理所當然的問題,想著想著,又覺得不該那麼理所當然。


    一個朋友告訴我,她和情人分手後,才真正做回自己。


    她曾經愛他很深,男友的嗜好與興趣,也跟著都移植到了她身上,雖然她也接受得有些莫名其妙,但因為愛他,一切就理所當然。


    她說她的男友超迷藝術電影,一週總要看個兩三場,有時候一整個周日就都耗在真善美戲院裡。剛開始她還覺得男友真有藝術水平,就算劇情再無聊、再沉悶,她也跟著津津有味,明明片子冗長到她呵欠連連,男友還可以聊得眉飛色舞,她也只能努力配合。


    「那麼痛苦你何必配合?」我問她。


    「沒辦法,當時我一定是著了魔道,愛到卡慘死。」


    離開了他,她猶如重感冒後發了一場大汗,燒退了,那些本不該屬於她的「嗜好」也就如霧散去。她說分手之後至今,她沒再看過一場藝術電影。


    另一個朋友也沒好到哪裡去,女友是音樂系畢業的,對古典音樂瞭如指掌,相識之初他連蕭邦跟巴哈都分不清楚,只因女友說他太沒氣質,他只好跟著聽古典CD、聽演奏會。


    有一段時間,他連夢裡都會出現韋瓦第、孟德爾頌、德弗乍克、白遼士……。他說其實他也沒那麼討厭古典樂,聽久了也都習慣了,或許就是耳濡目染吧。


    是啊,愛就容易被感化、被同化;心許目成之後,很容易變成一隻被馴服的羊,好像淡忘自己曾是那匹不羈的野馬。他跟女友關係還不錯,所以暫時還毋須去思考分手後還聽不聽古典樂的問題,但我很懷疑,如果下一個女友又有了不同的喜好,這個習慣是否還牢不可破?


    我很早就體認,人云亦云的喜歡,絕對撐不了太久。不管是朋友間或是情人間,只要不是真心喜歡,勉強的跟隨常經不起時間的淬煉。


    或許你會說,志趣是可以慢慢培養的。


    沒錯,但先決條件是誘因要夠大,一是你要夠愛這個人,二是你對這件事也不能完全沒興趣。這兩個誘因缺一不可,只要其中一項不成立,就算聚沙也很難成塔。



    兩個人的相處,貴在兩人都能感到舒服。如果你的配合可以為你帶來舒服,當然應該一往直前,不然,我覺得應該各自發展自己的興趣。有的人一輩子都為另一半而活,等到另一半不在了,才恍然發覺自己居然什麼嗜好也沒有。也有的人年紀一大把了,才感嘆自己當年也喜歡繪畫、音樂,要不是……今天我也該是個……。


    與其如此遺憾,為何不早點培養屬於自己真正的興趣?


    愛常使人蒙昧,也變得容易偽裝;但誰能保證愛的熱度永遠不變?如果你是隻烏鴉,就算再怎麼插滿羽毛,也不會成為真能開屏的孔雀。倘使有一天,你終於從蒙昧中走出來,看著滿身亂顫的羽毛,還能認得自己是誰嗎?


    你,找到自己真正的喜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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