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堅貞的愛情,禁不禁得起意外的打擊與金錢的誘惑呢?


    文淵跟淑玲奉子成婚,婚前,開砂石車的文淵曾經出過一場車禍,之後就一直有手腳抽筋的後遺症。因為已經影響到工作,只好到醫院求醫。


    醫師檢查後,建議文淵必須動手術,才能把腦部不正常放電的問題徹底根治;因為是個大手術,他也掙扎了很久,但為了能繼續開砂石車賺錢,他還是勇敢簽下了手術同意書。


    沒想到手術並不如預期般成功,而文淵也因此成了植物人。


    這樣的事情對任何家庭都是重大打擊,結婚還不滿一年的他們,馬上面臨的就是家計的問題。剛開始淑玲還試著維持一個家庭的完整,但很快她就發現,這是一個她很難扛得動的重擔,一個植物人、一個襁褓中的嬰兒、還有個年邁的婆婆,她才二十出頭,往後的人生怎麼辦?


    她很慌,看不到自己的未來讓她無比恐懼,這種慌令她想逃,卻逃無可逃!


    就在此時,她發現文淵在婚前就向兩家保險公司投保意外險,當時的受益人當然不是她而是她婆婆。但她覺得,接下來的日子是她要支撐,錢當然應該歸她領,於是她在沒有知會婆婆的情況下,開始陸續「盜」領保險金。


    剛開始或許還有些心虛,但兩三次後膽子就穩了,淑玲前前後後竟領走近六百五十萬。更糟的是,有了錢,她的狠勁也來了,她不知哪個竅突然被打開了,竟認為自己何必再死守全然無望的四行倉庫?帶著錢跟孩子過自己的人生才是上策。


    她開始對文淵不聞不問,帶著孩子跑到台北,婆婆原本還沒察覺保險金被領走,只是覺得這個媳婦太無情,居然拋下生病的丈夫。既然她的心已經不在了,婆婆乾脆替自己的兒子訴請離婚,法官以遺棄事由判准離婚,這更是稱了淑玲的心意,就此擺脫一個燙手山芋。


    婆婆為了照顧兒子,要跟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才發現,錢老早被可惡的媳婦領光了,她氣得差點中風!趕忙上法院告淑玲侵占。法官問她為何如此?她說是因為婆婆都不給她生活費,而文淵又欠了地下錢莊一大筆錢,她是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法官要她提出證據,她卻雞嘴變鴨嘴,無法自圓其說;合議庭認為淑玲惡意遺棄在先,又領取保險金一走了之,決定重判有期徒刑一年,不得易科罰金、也不得緩刑。



    以前很多大企業的老闆常在事業發達後,就一腳把一起胼手胝足的糟糠妻踢開,另尋年輕的新歡,於是有人就會說:夫妻總是只能共苦,無法同甘。但是時代演進,現在的人顯然好逸惡勞得多,有錢的時候可以一起吃喝玩樂,窮途潦倒還能冀望在一起的,為數應該不多。


    不久前也有人做了一項頗有趣的意見調查,問題是:如果你的另一半臥病在床,你會願意照顧他多久?


    有三分之一的人可能願意陪伴三年,照顧一兩年或四到五年的大概都只佔兩成,百分之十幾的人只願意忍受一年,而完全不想照顧或終生相伴的都是個位數的百分比。表面上看起來是個鐘型分布,但也可看出現代人對感情的看法與上一輩的人是大異其趣。


    現實的社會裡,感情也充滿了條件說,看來如果想找個「終身」伴侶,自己的身體還是要夠好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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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提斯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