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報怨」向來是我們引以為傲的泱泱風度,但或許是我比較小家子氣,我一直覺得這是很不符人性原則的,要能做到跟私心完全牴觸的情操,大概只有宗教家才能辦得到。


    如果說原諒傷害自己的人可以換來一些實質的好處,或許還比較能說服人往這樣的方向邁進;但事實往往不如理念來的完美,如果一再地被打擊摧毀好不容易累積起來的對人的信心,那用再多眼前看不見的「福報」來利誘,可能還是無人問津。


    有一個女孩子去年遭狂戀她的男子性侵害得逞,過程猶如天方夜譚。這兩個人其實都曾有一段不成功的婚姻,也各自育有子女,在一次社團活動中相識,女子只把男的當成點頭之交,沒想到男子竟開始瘋狂癡戀。


    某天她突然接到男子發的簡訊,竟大膽直呼她老婆,她打電話回罵男子︰「誰是你老婆?」沒想到對方竟回答︰「我說妳是,妳就是。」之後男子就像一場惡夢般對她窮追不捨,不但跟蹤她,甚至對她伸出狼爪!有一次趁她不注意時竟強押她上車予以強暴。


    痛不欲生的她報警抓人,男子立刻被收押並提起公訴。法院在審理時,法官當庭問她︰「他沒有前科,妳是否願意原諒他?」這樣的問題已經讓我瞠目結舌,沒想到她還真的心軟還幫男子說情,法官因此判決緩刑五年,這樣的結果更令我覺得不可思議。


    事後,她的家人為了怕她再受到騷擾,還每天接送她上下班,並請大樓警衛注意可疑人車。一段時間的平靜後,就當大家都以為應該回復正常而卸下戒心時,憾事卻再度發生。這天當她回到住處,在地下室停車時,在暗處等待已久的男子突然衝出,將她連人帶車一起擄走。


    她一連被帶到兩家不同的汽車旅館性侵害,途中男子出示他割腕的傷痕給她看,企圖證明他有多愛她,但卻把她嚇壞了。其間她曾試著逃走不成,還被男子打傷,她為自己的心軟感到懊悔不已。後來她終於趁隙傳簡訊向家人求救,警方接到通報後立即趕往營救,逮捕那名癡漢,也將女子送醫,她不但頭部被打傷,下體也嚴重撕裂傷,治療後雖無大礙,但內心創傷難以撫平。


    原本善意的寬恕,卻成了讓自己陷入深淵的幫兇,女子不但恨那個男人帶給她的一切,更恨自己的濫用同情;她很肯定的告訴自己︰如果這次再有人問她要不要選擇原諒?她一定叫那個人去吃屎。



    不能怪她如此反應,任誰也受不了這樣的傷害。我們從小被教育要學習原諒,寬容別人無心的過錯,卻沒有告訴我們,也有些錯誤是不値得被原諒的;如果原諒的下場是讓自己更慘、更不愉快,我們為何要違心去做不利我們身心的事?


    我並不想挑起大家的仇恨心,但可憐人的可惡之處,常常就是濫用了自己的同情,才讓自己跳不脫一個不幸的循環。


    原諒是一種態度的選擇,既然是選擇,就有尊重的必要。以往我們太過於強調原諒的美德,似乎把選擇不原諒的人推向不良善的一邊,這是很不公平的一種批判;我認為毎一個人應該按照自己的心意走,傾聽心底那個真實的聲音,才會讓自己的心真正的平靜。


    別覺得罪惡,你有選擇不原諒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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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提斯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