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人總認為:家醜不可外揚。這跟道德潔癖無關,只是覺得屬於不光彩的事,關起門來在自己家裡解決就好,但現在的人似乎不再這麼顧忌與遮掩,越是不堪的,越要揭示在世人面前。


    北京電視台知名女主持人大鬧央視,痛批自己的體育主播丈夫出軌,一度成為大陸最火紅的八卦消息,連台灣都有很多人在熱烈討論。這位女主持似乎忘了當年她就是扮演橫刀奪愛的第三者,而今角色再次置換,她陷入抓狂境地,決定玉石俱焚;自己不能幸福,也絕不讓對方稱心如意,至少要讓他們嚐嚐身敗名裂之痛。


    她以為這樣會換來一些公斷,總有人要幫她主持一下公道,給那對姦夫淫婦一些懲罰,現在看來似乎是她一廂情願;電視台早就撤換她主持人的職務,不過在央視奧運主持人選秀大賽中還是看到她前夫的身影,或許他的後台夠硬,體育主播的地位並沒有動搖。
   
無獨有偶地,高雄有一位國中女老師,某天上課時間居然利用學校的廣播系統,向全校「放送」自己與也在同校當老師的丈夫已經離婚的消息;雖然隨即遭其他老師阻止,但一時之間震驚了全校師生,成為大家議論的話題。


    報上說,這兩位老師結婚才一年多,男老師就又勾搭上同校另一名女老師,使這位元配無法接受,精神幾近崩潰。兩人協議離婚後最近女老師又剛巧參加了幾場朋友的婚宴,或許觸景傷情,才一時失控公器私用,拿麥克風向全校廣播,控訴丈夫惡行。
   
本以為這樣會達到報復目的,結果反而讓自己陷入更難堪的情況,校方依規定召開考績委員會,最後雖保住了她的飯碗,但也告誡女老師這種行為是錯的。感情的事純屬私人家務,不應搬到純淨的校園裡來,也給學生帶來不良示範,請她保證以後絕不再犯。


    這樣的事情似乎沒有因此打住,前不久又發生了一件某縣縣議員因婚外情對象不滿他始亂終棄,又不肯認兩人所生的女兒,而在公開場合對媒體大聲控訴,還當眾要剪這名議員的頭髮去驗DNA;兩人扭打成一團,最後演變成互控傷害的鬧劇,也只能上法庭來讓清官斷一斷他們的一筆爛帳。


    這個議員原本就花名在外,除了與元配育有兩名子女,也曾與另一名女子生下一個兒子,當時也曾鬧過一番家庭革命,換句話說,這次的非婚生女事件已是「登記有案」的第三次,這名女子以算是「三奶」了。


    爆發出來的就有這麼多,未爆彈想必還更精采。這個女子既然早已知道該議員是桃花帶很重的人,還要跟他發生感情,甚至生下孩子,如果說議員有錯,這名女子的責任應該也不亞於他。


    一樣是藉由公開方式想討公道,下場也沒好到哪裡去。


    這些在上一輩的人眼中,應該都會被視為家醜外揚,像我父母看到這些新聞,都會覺得不三不四,一點也不會同情當中自認的「受害者」。我雖沒有那麼食古不化,但也覺得這樣的做法其實很有可議之處。以媒體或公開播送的方式來宣洩心中不滿,我不知道觀眾有何義務要看或聽這樣的事?尤其是以現場直播或學校廣播的方式傳送出去,很多孩子可能就這樣接收到訊息。


    大人的事,甚或說是他們兩人的事,有必要浪費寶貴的媒體資源、浪費大家的時間並影響孩子的價值觀嗎?就算時代在變、觀念在變,還是該公私有別,喜歡隱善揚惡的人,可能還是要多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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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提斯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