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別人施加在自己身上的錯誤,你能寬恕到什麼程度?或者說,你願意寬恕嗎?
有一個大學生因為不滿交往十年的女友要求分手,帶著一把水果刀就衝到女友家中「談判」。談判還帶刀,動機當然不僅是談談,而是打算談不攏就行凶。
果不其然,話不投機半句多,女友的祖父出言喝斥他,他竟立刻拔刀刺向老人家。女友的爸爸聞聲趕忙跑出來,同樣也遭利刃刺殺,但因刀柄斷裂刀刃留在爸爸背上,這個男生才無法繼續逞兇。
不幸的是,女友的爺爺傷勢過重一命嗚呼,爸爸則是重傷。前男友因為女孩而讓家人一死一傷,女孩也因此自責過深幾近崩潰,一家人陷入愁雲慘霧。這個男孩自然是難逃法網,原本有大好前程的他(聽說還是有舉重國手級水準的學生),一下子成了階下囚,年輕的色彩也頓時只剩灰白,雖然可惜,也只能說是咎由自取。
判決出爐,法官依一項殺人、一項殺人未遂,判這個男大生無期徒刑。我想絕大多數受害人的家屬一定不能接受這個判決,他們會恨不得將這樣粗殘的凶手碎屍萬段,判他十個死刑都不夠。但出人意外地,這位身負重傷的父親得知後,居然認為判太重了,還說上訴二審後要幫男大生求情,連地檢署檢察長聽完都認為不可思議。
記者問他為何如此寬宏大量?他只淡淡地說:「就算他賠上一條命,我父親也無法活過來,何必斷送一個年輕人的前途?」
看完這則新聞,我問身邊的朋友們,沒人贊成這個父親的作法,我們共同的結論是:這個父親上輩子應該是宗教家,才能有這樣的胸懷!
對於寬恕這件事,我想我能做到的還是跟大多數人的範圍差不多,在不涉及人身安全,不造成名譽財產重大損失,不是惡意欺騙情感的情況下,都還有很大的轉圜空間。只要不是做得太過分,盡量秉持「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的原則,畢竟人非聖賢,我們也可能有犯錯的時候,也希望能獲得對方的諒宥,所以得饒人處且饒人是我一直奉行的哲學。
但是面對自己親人被殘忍地殺害,這就遠遠超過我能寬恕的底限。
每次看到有人在探討廢死的議題,總會引起許多激烈的辯戰。我的朋友們幾乎清一色反對廢死,就算不反對的也認為必須有配套措施,這表示大家對於犯了死罪的人,還是無法原諒。縱使我們知道判對方一百次死刑也未必能挽回什麼,但說什麼也不能因此放過他,不然何有天理可言?
每個人都有選擇不原諒的權利,畢竟造成了那麼大的傷害,當受害家屬還陷在處理自己情緒的當口,就要他們去思考要不要寬待加害人,真的太殘酷。我懷疑這些倡議廢死的所謂高宗教道德情操人士,其中真的有人曾是受害者家屬嗎?真的能感受那些受害家屬們心靈的巨大創傷嗎?如果不能,請他們不要來左右別人的選擇。
這位父親選擇替凶手求情,我們可以讚嘆他的胸襟浩瀚,卻未必要拿來當做典範。能拿來當做典範的事是絕對正確且值得效法的事,至於個人超凡的思維絕不在此之列。
寬恕是美德,這句話我只能部分同意,你可以說我的境界不夠,卻無法批判我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