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你的微幸福封面  每回台灣有重大刑案發生時,該不該廢死的議題總是要被拿出來激辯一番,不同立場的人各自堅持,中間像一道無法跨越的鴻溝。但是激辯過後,總又是不了了之,一切又恢復原狀,彷彿一切都是民眾的自作多情。

或許你會說:「台灣又沒有真正廢死,死刑依然存在,那些受害者家屬或是反對廢死的人究竟在吵什麼?」台灣雖未廢死,但近年來因殺人而被判死刑的重犯確實越來越少,而被判了死刑卻沒有真正執行的人卻是越來越多,這就是反對廢死者心中最大的擔憂,因為整個司法已隱隱然在往這一個方向移動,若不發聲捍衛,或許廢死就將成為不久的未來可見的結果了。

太多支持廢死者以「死刑並不能有效嚇阻犯罪」的論點來企圖說服大眾,這說法或許成立,但放眼國際,已經廢死的國家何其多,難道他們的犯罪率就真的降低了嗎?難道他們就不再有殺人案發生了嗎?這就好像大家一度憎恨聯考想要除之而後快,以為廢除聯考就是給莘莘學子一條通往樂土的坦途。結果呢?看看沒有聯考後的這些年,學生的辛苦不減反增,家長的憂心與煩惱逆勢暴漲,大家反而懷念起以前聯考制度的相對單純。

沒有一個制度可以完美無暇,死刑當然不是解決一切犯罪問題的萬靈丹,但在找不到更好的方式取代之前,它依然是我們該接受的公約數。我曾在某位義憤填膺的臉友PO文中回應:「如果法律通過讓這些重刑犯終身監禁並每三個月執行一次鞭刑,那我就接受廢死。」引來眾多同意之聲。

雖然不太可能成真,但我相信那會是很多人能接受的底限--死罪可免、活罪難逃。

其實每一個受害者家屬一定都知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要他們以兇手之命來抵自己親人之死其實也絕對有掙扎與煎熬,如果今天我們不是由獄警來執行死刑而是交由受害者家屬來發落,我想可能還沒幾個人能下得了手。但我相信絕大多數受害者家屬必定希望經由這樣一個過程來告慰自己已故的親人,也讓自己能得到一絲救贖,縱使他們都知道這樣並不能改變什麼,不能讓他們的親人復生歸來。

我曾經說過,寬恕或許是美德,但得看對方的錯是何種等級。在不涉及人身安全,不造成名譽財產重大損失,不是惡意欺騙情感的情況下,都還有很大的轉圜空間。只要不是做得太過分,盡量秉持「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的原則,畢竟人非聖賢,我們也可能有犯錯的時候,也希望能獲得對方的諒宥。

但是我們也必須尊重對方有「不原諒的權利」,這絕不是一廂情願,強迫對方一定必須買單的道德暴力,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有宗教家的胸襟與情操,沒有道理要受害者家屬硬戴上這頂高帽子,然後夜夜讓哀傷啃噬心靈。

他們已經活在水深火熱的人間煉獄,怎還能期望他們化身上帝菩薩?

有的不甘心會慢慢撫平、終至消失,有些則不會,永遠是開放性傷口,連結痂都不可能。它的痛總在一轉身一沉靜間無預警地爆發,加害人自以為贖罪夠了,其實不及千萬分之一,執行死刑都無法消弭的痛,廢死更似凌遲。

這樣的爭論必定還要延續好長一段時間,也將不斷在受害者家屬心頭撕扯,自以為人道的那些人,又如何能體會這永無寧日的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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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提斯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