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戀愛也可變成一樁「無本生意」嗎?


    思樺天生明媚動人,從小就是很多人矚目的焦點,學生時代常常會收到很多不具名愛慕者的小禮物,剛開始可能還收得有點心虛,漸漸地也習以為常,沒想到這卻影響了她往後的價值觀。


    出了社會之後的她,工作並不順遂,錢少事多離家遠的,她做不了幾天就辭職不幹;但生性愛奢華的她,生活所費花得兇,一直寅吃卯糧也不是辦法,有一次她的朋友誤打誤撞拉她去參加一個婚友社的聯誼活動,竟意外讓她找到一種另類的賺錢方式。


    那次的聯誼中,有個企業少東也來了,對思樺一見傾心,會後便帶著她去知名金飾店買了一條項鍊送她當禮物,雖然對方並不是她的菜,她也只是去插花湊人數,但她仍理所當然地收下了。隔天,她又把那條項鍊拿回店裡去退款,沒想到參加一場聯誼,居然有一筆額外的收入。


    從此,她開始把聯誼當成「副業」,每次有機會參加,她都不放過,目的當然都不是在真心交朋友,只把焦點放在如何勾搭有錢的大腕。起初還只是被動地等人送禮物,後來膽子越來越大,索性自己厚著臉皮要,這些禮物隨後當然又都回到原本的店家,退款就都進了她的口袋。


    她本以為,這種穩賺不賠的生意可以一直進行下去,沒想到卻踢到一塊大鐵板。


    這一次她又想故技重施,遇上想交女友的仲傑,馬上就要求他一起去逛百貨公司,並暗示他自己好喜歡一對六千多塊的陶瓷娃娃及一個價值不菲的水晶飾品。仲傑手頭雖不是太闊綽,但看到女生都已經開口了,她又是自己很心儀的那一型,於是咬著牙就買了下來。


    沒想到思樺太心急,男生才轉身去上個廁所,就馬上去辦退貨手續,仲傑發現自己根本被耍了,氣得要告她詐欺;案經過法院審理後,思樺被依詐欺罪判處拘役二十五天,得易科罰金。


    曾經,我很喜歡一部日劇「大和拜金女」,女主角松島菜菜子把利用聯誼釣金龜婿的虛華空姐演得絲絲入扣;沒想到這些年來,台灣的拜金女更是不遑多讓,直接把男女聯誼當成賺錢的工作場所,我不知道這樣心態的人所佔的百分比有多少?如果未婚男士得知數據,還會不會對這類的活動趨之若鶩?



    隨著女性主義的抬頭,很多台灣女性不希望自己被物化,每當有選美或是展場中廠商雇用年輕女孩穿著清涼來吸引群眾,總是大加撻伐;這點我非常同意,但我也常發現:現在很多物化女性的,其實就是女性自己。


    在交友或婚姻市場中,還是有很多女性是把自己的美色拿來放在磅秤上當做砝碼,用來衡量對方的「經濟實力」;我們常常會在影劇版上看到某某女星的「吃飯價」,真是一山還比一山高,雖然每個人都矢口否認,但若隨便問觀眾,恐怕相信的還是比較多。


    或許大家對幾年前某主播的「削凱子」事件還記憶猶新,那其實也是個活生生的案例。如果連人人稱羨的高收入女性(藝人、主播、空姐)都還是站在物化女性的立場,那再多女性主義的倡議也是聊備一格,不會真的搔到癢處。


    希望戀愛不要真的成為一個行業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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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提斯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