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公濟私」一般多用於工作職場上,利用職務之便,卻行圖利自己或親近的人之實。現在沒想到,它也可能發生於感情糾紛中。


    台北縣某警分局有一名已婚員警,在處理完某位女子的遭竊報案後,居然將這個女子的電話留在自己手機中;後來還真的把對方約出來吃飯,甚至用手機拍下兩人親暱的合照。


    這個員警才新婚十個月,照理應該還在蜜月期,卻已經開始打野食,他的妻子警覺性也很夠,發現老公居然無故不接自己的電話,有時講手機又偷偷摸摸,於是趁他不注意時,打開他的手機檢查一番。不看還好,一看差點沒暈倒,當下質問老公事怎麼回事?


    員警當然會找藉口粉飾,他說是一群男同事因為「無聊」才會找那個女生出來吃薑母鴨。我不禁要搖頭,這是什麼爛理由?我們的警察都這麼輕鬆嗎?閒到會無聊;而且要吃飯不找自己的太座,居然找個報案女子?好吧,就算這個理由成立,那兩人有必要一起親密入鏡嗎?是要力行「警愛民、民敬警」嗎?


    妻子當然不信這一套鬼話,況且那一票狐群狗黨,個個都有外遇的不良紀錄,更是令她坐立難安。現在兩人會一起拍照,日後搞不好就一起上床了,她越想越難過,真不知老公是一時把持不住,還是兩人已沒緣作夫妻?是該跟公婆訴苦,還是找他的主管舉報?


    想著想著,她竟不由自主地拿了一把菜刀,在夜半時分站在老公床頭,兩行眼淚不聽使喚就直直滴下,把睡夢中的警察驚醒,兩人就這樣杵著不動、面面相覷。


    她很矛盾,其實還是很想挽回這段婚姻,但不知老公的心到底還能不能拉的回來?後來她選擇上了警光網站的留言版,化名寫了一篇以「我的警察老公跟報案民眾搞曖昧」為題的文章,沒想到吸引了一大堆警眷網友的聲援與回響。有些「過來人」建議她通知督察單位,將老公列入風紀觀察名單以杜絕後患,當然也有人勸合不勸離,要她先給老公一次機會。


    事情會如何收場,當然還是要看當事者如何運用智慧去化解。



    我有個國中同學也在眾人意外中走上警界之路,多年之後的如今,也已經當上桃園縣某派出所的所長,他自我解嘲地說以後可不能做壞事,我當然知道婚姻美滿的他是在開玩笑,但也不免好奇地問他:這樣的事在他們的圈子裡應該也不算少吧?


    他證實了我的疑問,其實警察也是人,除了執行公務,一樣也有七情六慾,尤其很多外勤工作,使他們與家人相處的時間變少,若自制力不夠,出軌的事情就容易發生;其實他也經手過好幾件屬下的感情糾紛,幸而平安落幕,沒有釀成傷害。


    他說其實他們也有一套「標準處理程序」,若是有已婚員警與案件當事人發生婚外情而遭到警眷的申訴,只要一經成案,就會立刻列為風紀觀察對象;若不聽勸止繼續發展,最重將被記過調職,直屬主管也可能遭連坐處分。只是一般主管都不會一開始就祭出這樣的殺手鐧,還是會選擇私下規勸,所以檯面下的黑數可能會相當驚人。


    假公濟私的事沒有幾個人看的慣,尤其是感情中的受害者,可別忽視他們反撲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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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提斯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