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我出了一場車禍,雖有驚嚇,但無傷險。對方是個隻身北上的替代役男,人無大礙,但機車近半毀。
一切都照著該有的流程走,報警、叫救護車,我自認把該做的全都做到位。即使鑑定報告尚未出爐,肇事責任還沒釐清,我一直陪在那位年輕人的身邊,沒讓他孤單面對。
做完所有檢查確定無恙,我幫他批完價後一同步出醫院急診室,我帶他回事發現場,並找修車行來評估善後。問他是否要聯絡家長或親屬,他都婉拒,見他因無任何親屬到場,也覺得跟他很投緣,考量到他可能無力負擔對他而言應該是挺龐大的修車費用,我還毫不猶豫地決定幫他付這筆錢,並相約在領車的這日一起簽下和解書。
看到這裡,你一定會認為是我頭殼壞掉了吧,哪有人連誰的責任比較大都還不知道的情況下,就一人吞下這麼多帳單的?但是當時我的出發點很單純,就是把這孩子當自己的後生晚輩看待(我跟他差了22歲,要生也生得出來了),很心疼他要一個人面對這一切,覺得自己多付出一些也無妨。縱使很多朋友持了反對意見,覺得這會給自己製造大麻煩,但我始終相信自己的心與直覺,沒有改變。
本以為這事就會這樣落幕,三天後竟然出現大轉折。
一位台南的資深校友同業透過我同學要來問我的電話,我一開始還很納悶,不知找我所為何來?我試圖在臉書上搜尋這位前輩,果真讓我找到,卻赫然在他有限的朋友名單中看到與我發生事故的那個年輕人(他們同姓)!我的第六感直覺告訴我這兩人必然有關係,不是父子就是叔侄。所以立刻向那個年輕人求證,果然如我所料,兩人就是父子,這世界也太小了吧。
所以該名前輩來找我的意思就相當明顯了,一定是為了這件車禍的事。
我也天真的以為,因為有校友之誼,事情會更簡單得多。
我決定自己先打電話給前輩說明事件的始末與我的處理狀況讓他放心,結果電話中他說他人已在台北,看過兒子之後會來找我。語氣透著嚴峻,我的心也有些隱隱不安。
到了午休時間,我準備好熱咖啡等前輩到來,當他們夫妻一同進門,我第一句話就是:「真是不好意思,讓您二位擔心了,大老遠跑這一趟。」但對方的第一句話可不是安慰我也在車禍中受驚了,而是強調「天下父母心」。所以接下來的話題也就全在我的意料之外。
我原本以為大家是校友,一切都好談,但他們顯然不這麼想。前輩說他兒子雖然目前看似無大礙,但他擔心會有「延遲性傷害」,所以要自費照腦部電腦斷層掃描,問我:「這費用你怎麼說?」
我能說不嗎?就是買單了。
接著就換夫人上場了,媽媽擔心兒子行動不便,要上下公車捷運恐有困難,所以提出「復原期間代步費用」的要求。但當問及這期間有多長?每日費用需多少?他們卻給不出一個明確的數字,只說這是「象徵性」的補償,我能說什麼?也是吞下了。
然後原本跟那位年輕人說好在領車那天簽下和解書的事,也被兩位推翻了,他們認為在孩子尚未完全確定無事之前,不應該輕率簽下和解書,所以何時能簽尚是未知數,而且應該到警局去簽。我的天啊,為了這事還必須去警察局走一趟?真的有必要做到如此嗎?我的心真的很受傷。
他們叨叨絮絮地講述著他們的心情與想法,我其實有點難過,我可以體會父母心心念念的都是寶貝兒子,但他們眼前的這位就不是人子嗎?今天事故的責任都還沒有確定,他們就認定自己才是受害的一方,那如果最後的責任在他兒子呢?如果我也受傷呢?
最離譜的還在他轉述他姐姐的話:「為什麼是你們北上去找那個人談?應該是他要來找你們賠罪才對呀!」天啊,這世界是敢大聲的人就贏嗎?
尷尬地送走了他們,我的心跟窗外的雨一樣冷。
其實寫下這段經歷是有些掙扎的,因為知道一定會對彼此的關係留下裂痕,但我也必須說,我其實從中也學習到一些東西。就像很多朋友給我的忠告:如果不是很擅長談判與斡旋,還是盡量請保險公司出面,不要自己跟對方談,有時候公事公辦或許才是最明智的方法。
還有,不要太相信什麼「有關係好說話」,人性原本就經不起考驗。
有朋友說,能用錢解決的都是小事,要我看開點。是的,同時也用錢看清了人的格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