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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性的人,特別容易引人注目。在一群人中,不管他再高調或隱晦,如果有個性,就很難被忽略。




但不被忽略,不代表一定被大家接受或喜歡,反而容易引來雙面評價,喜歡的人很喜歡,不喜歡的人只想閃避。




在我十多年的職場生涯中,遇上形形色色的工作夥伴非常多,當然不乏非常有個性的人,有的跟我成了很好的朋友,有的卻一點也不對盤。我很明白並不是對方好不好的問題,而是兩個人的頻率合不合拍才是關鍵。或許我在旁人眼中看來也是古怪的人,雖然我自認為個性還不錯。




前一陣子有個遠房表妹來看牙,帶了她的男友一起來。男孩子一頭長髮,不修邊幅,一看就是個很有個性的人。




「他是玩音樂的,自己組了一個樂團。」表妹補充說明。「我當初就是去看他們表演時迷上他的。」




男孩子線條僵硬,不苟言笑,嚴肅而難以親近。我當下就覺得兩人並不速配,全然是這位表妹自己一頭熱,估計這段感情應該不會維持太久。但礙於我跟她也不太熟絡,不方便發表任何評論,僅僅微笑目送他們離開。




過了一段時日,有次與母親閒聊時提到了這位表妹,我媽說她已經跟男友分手了,聽說是對方劈腿又會打人,表妹可謂身心俱創。




果然不出所料。




這個男孩子或許很有個性,但可能也代表著他很多稜角,除非你有遍體麟傷的準備,否則保持距離的欣賞應該是比較好的選擇。




有的人覺得太過圓滑的人可能不真誠,但我覺得太有個性的人一樣不可愛,會吸引人注意通常是因為他們身上有著我們所沒有的特質,我們會因為自己做不到而產生某種羨慕心態。一旦真的相處之後,很快就會發現羨慕抵不過處處扞格,自以為可以互補的到頭來都變成了互礙,最初最吸引你的特質最後卻讓人最想逃開。




想起初相見,似地轉天旋,當意念改變,如過眼雲煙。




很多人迷眩於第一次眼波交會互放的光亮,以為那就是幸福的訊息,或許真有短暫的費洛蒙刺激,但那應該只屬於動物本能,絕非真實的感情交流。如果太迷信自己的動物本能,往往激情過後,徒剩嘆息。




我有個喜歡流連花叢獵豔的朋友,還特別喜歡尋找有個性的女生,認為這樣才有征服感。但往往交往兩三個月,等新鮮感喪失,他就自動閃人,再去尋找下一個目標。




我不知道這樣的樂趣在哪裡?又有何幸福感可言?但他顯然樂在其中,一點都不想「改邪歸正」。




「有個性」說起來很籠統,到底是好個性還是壞個性,完全是見仁見智。例如有的人事事要求完美,如果在工作上,可以算得上好事,但在私下相處時,身邊的人可能未必恭維。過度的規矩,過度的條理,過度的不苟,其實帶來的或許不是幸福,而是壓力。




有的人以為看來酷酷的就是有個性,殊不知他可能是以酷來掩飾自己的自卑或不善與人交流。如果不慎踩中他的地雷,他的酷也可能瞬間變成殘酷,讓你無法招架、幻想破滅。




有個性不必然與人品的好壞相關,有個性的好人也未必能成為好相處的朋友或另一半,不能承受翻臉如翻書的人,不妨純欣賞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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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提斯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