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醫這麼多年來,我一直認為,醫師只能提供病人建議,不能幫他們決定接受何種治療。




通常一種疾病的治療方式,應該不會只有一種選項,一個好的醫師,應該是把所有可能的選項整理成一份菜單,由病人自己去決定哪一種最適合自己。




為什麼我會這樣認為?因為每個人的基本條件不同,有些治療或許效果很好,但花費不貲,不見得每個病人都能負擔得起,他就必須退而求其次,甚至再其次,這是很實際的問題。




我們在臨床上最常被問到的問題之一:醫師啊,你覺得我該植牙還是做一般的假牙?




這樣的問題真的不是那麼容易回答。




會問到要不要植牙,想必經濟狀況應該不錯,除非是對植牙這件事太沒有概念。我通常會告訴他,這兩者各有優缺點,沒有哪一種一定比較好,重要的是你自己比較屬意哪一種。




把選擇權交給病患,其實是保護自己的作為。執業十幾年了,越來越發現病人難伺候,有時候醫師自認這是對患者最優的選項,他們卻未必領情,還以為你是在掏他的荷包;倘若日後治療結果不如他的預期,他可能還反過來責怪醫師,說這一切的問題都是聽了醫師的話才造成的,要醫師負責。




剛出道的那幾年,自己總是很熱心地要為病人做選擇,有時候明明覺得這樣做會對他們比較好,他們卻執意要選另一個方式,還會為此倍感挫折。後來有前輩告訴我,要我別太雞婆,拿熱臉貼冷屁股事小,萬一被病人倒打一耙可就冤大了。




後來看到很多同業的醫療糾紛案例,才知道前輩所言不虛,很標準的「有功無賞,弄破要賠」。




漸漸地,我開始修正自己的觀念,有時候真正的體貼並不是越俎代庖,而是提供意見與說明。我只要把值得衡量的選項告訴病人,把利弊得失解釋清楚,剩下的就請他們自己定奪。角色界定好,責任歸屬自然明確,不會模糊不清、各說各話。




自費項目是病人跟醫師間最需要折衝拉鋸的部份,如果患者手頭寬裕,我會比較放心介紹高單價的治療方式或材質,就算最後他沒有參考,也可以當做增加醫療新知。




但如果是經濟狀況較不優渥的,我跟他提太昂貴的處置方式其實意義不大,就算提了,他會選擇的機會也是微乎其微,我就會輕輕帶過,不讓他覺得有負擔。




這是我認為的體貼,如果對學生需要因材施教,那麼我覺得對病人同樣應該因材施療。




此外,還要給病人足夠的時間考慮。我跟患者做完說明後,通常會請他們回家仔細想清楚再決定,或是讓他們有多詢問其他意見的機會。即使他們當下就做決定,我也不會馬上執行,原因無他,就是希望他們深思熟慮,不要做了才後悔。




就算是上帝,也未必能決定一個人該走的路,醫生是人不是神,怎麼替病人決定治療?




讓病人擁有自己的選擇權,也讓他們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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